广东:不能随意更换展现本土风貌、保留历史情怀的标志性树种
作者:兰心雪 栏目:滚动新闻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1-12-09 12:01 阅读量:9635
记者9日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最近几天经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意见》提出,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禁止大拆大建,积极采用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
同时,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情况,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要依法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对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
根据消息显示,广东省森林资源经过30多年的持续增长,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还存在森林蓄积量偏低,结构质量不优,抗病防害能力不强,生态功能不丰富等问题,在城市绿化过程中,还存在急功近利,违背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科学原则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等问题目前,广东省国土绿化亟需向存量增量,数量质量并重统一转变此次出台的《意见》,将从省级层面加强技术措施指导,明确科学绿化的具体管理要求
《意见》明确了广东省科学绿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构建了森林生态系统,城乡绿化,绿色富民三个目标到2025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1180万亩,营造,修复红树林12万亩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意见》明确,广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要结合城市更新,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鼓励广州,深圳市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各地应参照《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选择造林绿化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提倡选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城市和乡村绿化要充分考虑居民休闲游憩需求,群众健康和景观因素,配置适当的乡土树种,遮阴树种
《意见》提出,城市绿化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拒绝奇花异草,不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更换原有绿化树,特别是不能随意更换展现本土风貌,保留历史情怀的标志性树种,严禁铺张浪费搞绿化工程。
此外,绿化改造维护过程中,对于部分根系发达的树种,要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减轻树木根系对道路和地下管网的影响,不应简单采取迁移,砍伐的措施,不得采用非通透性材料覆盖树木周围地面,不得过度修剪以致出现断头树。
《意见》还要求,乡村绿化美化要充分利用其固有的自然本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园林化群众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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